分立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0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武汉工商变更,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0偿债务或提供担0保。
所谓公司变更事项的登记,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及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后到所管辖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重新登记的过程。
变更登记事项的种类
1.公司名称(公司字号,所在行业类别)
2.公司地址(同个行政区域和不**政区域)
3.公司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
4.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
5.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 )
个体: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证件: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承继原纳税人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
(5)、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6)、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明。
1.对变更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核算形式、辖区间变更地址等事项,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清税清票及进行税务检查。
2.对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一般纳税人,工商变更法人,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工商股权变更,在“申请理由”栏填写变更事项,工商变更办理,在“备注”栏填写“认定事项变更”,重新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一并换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所有出口退(免)税企业在办理CTAIS内容变更时,如变更涉及上表中的进出口业务,需同时填写《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或《出口企业退税帐户确认书》等相关表格及时办理进出口业务的相应变更手续。